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凌源市隶属辽宁省朝阳市,因大凌河发源地而得名,位于辽宁、河北、内蒙古三省(区)交汇处,是连接京沈两大都市群、沟通内蒙古腹地与沿海港的重要交通接点城市。北与建平县、内蒙古宁城县毗连,东北及东与喀左县接界,西及西北与河北省平泉县相邻,西南与河北省宽城县、平泉县接壤,南与建昌县、河北省青龙县相连,东南与建昌、喀左两县搭界。地理坐标为北纬40°35′50″~41°26′6″,东经118°50′20″~119°37′40″。南北斜长93.3公里,东西宽66.1公里,总面积3278平方公里,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.2%。距沈阳435公里,距北京371公里。全市现有8个街道办事处,11个镇、11个乡、239个行政村。全市现有佛教、伊斯兰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四大宗教,宗教信徒4万多人,约占全市总人口的7%。凌源县名始于民国三年(1914年)。据《凌源县志》载,“凌源县治在前清(乾隆)五年设塔子沟厅,乾隆四十三年改名为建昌县。民国三年春,省令准部咨,以江西省建昌府,故改建昌县以免雷同。凌源县知事孙廷弼以大凌河源出要路沟士金搭,谨援沁源洮源之例,呈请转咨准改凑源县,此定名之理由也。”由此可见,凌源县县名,是为避免原名建昌县与江西省建昌府重名,遂依大凌河发源地而命名。